各二级教学单位、相关学生: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1级补考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补考由各开课二级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补考工作,包括命卷、审核、排考、监考和考试材料回收,补考成绩录入需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二、参加补考对象
2021级各班在学期期末考试中成绩不及格、办理缓考的学生。
三、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8日-15日。
四、补考安排
1.在学期期末考试中学生有旷考或作弊的科目本次不予以补考,公共选修课、劳动教育课不安排补考;
2.理论课考试的补考名单及考试安排见附件1;
3.实训类课程,相关的学生于12月15日前主动联系原实训授课教师安排补考事宜,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1.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以便监考教师核对、查验,有效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考试;
2.参考同学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代考、夹带、抄袭,杜绝作弊现象,一经核实,将按威斯尼斯人wns2233m相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3.对补考课程成绩有疑义的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李老师(弘商楼204办公室,电话:0553-5971181)。对考试安排有疑问的,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李老师(弘商楼211办公室,电话:0553-5971071)。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联系人。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1级补考理论课名单及安排.xlsx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1级补考实训类学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