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会 最近我院接到芜湖市财政局《关于2007年和2008年芜湖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财会[2007]286号)文件,现将文件精神转达给你们(见附件)。 特此通知。 教务处
附件:
芜湖市财政局文件
财会〔2007〕286号 签发人:肖本如
关于2007年和2008年芜湖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长江大桥开发区财政局,市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财会〔2005〕31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7〕48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市财政局财会〔2007〕261号《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07年和2008年我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2007年和2008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为2006年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
二、学习时间安排。由于新会计准则改革的内容较多,难度教大,同时从2007年元月起,已在国内的上市公司执行,并将在未来的三年内其他类型企业陆续执行,经请示省财政厅同意,将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学时安排在一个年度内学习,即48学时,以便广大会计人员能够完整的学习新准则。根据市财政局财会〔2007〕261号《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对具有中级会计资格职称的人员,除参加面授学习外,我局同时开展电子版的网络辅助学习,进一步提升这部分会计人员学习空间,有这方面需求的人员请登录“芜湖市会计人才信息网(http://218.22.70.35)”学习。对今年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且成绩合格者的会计人员,确认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三、收费标准。以两年度标准合计收费,即收费140元,其中培训费80元,教材费60元。
四、报名地点:芜湖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行政审批科)。
五、培训单位:中华会计函授威斯尼斯人wns2233m芜湖分校市区函授站(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培训部)。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分管局领导:徐茂环 联系人:刘长林 联系电话3122122
主题词: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三县财政局
芜湖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