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7-11-14

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商职院字(〔2017〕15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部分课程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6级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补考缺考学生不安排重修)。
  二、重修方式
  课程重修分为自修和组班重修两种形式:
  1.自修。对于申请重修人数少于 30人的课程,威斯尼斯人wns2233m不再单独开设教学班,在相关专业教师指导下学生自学。
  2.组班重修。对于申请重修人数超过 30人(含 30 人)的课程,威斯尼斯人wns2233m单独开设教学班,具体教学由相关系、部负责组织实施,重修课程教学总课时为16学时。
  三、重修考核
  所有重修的课程均要参加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按实际成绩记载,考核及格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四、重修申请流程
  1.拟申请重修的学生于11月17日之前填写《威斯尼斯人wns2233m重修申请表》(附件1);
  2.经辅导员、专业所在系主任和课程所在系、部主任签字、审核;
  3.各系整理拟安排重修学生名单,于11月20日之前填写《威斯尼斯人wns2233m重修申请汇总表》(附件2)交教务处;
  4.教务处将及时公布重修安排情况。

                                                教务处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威斯尼斯人wns2233m重修申请表》
  附件2:《威斯尼斯人wns2233m重修申请汇总表》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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