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20级、2021级期末考试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21-12-31

各二级教学单位、相关学生: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20级、2021级期末考试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1. 考查课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考试;

2. 《思想道德与法治》由教务处集中安排考试;

3.其它考试课程由各开课二级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工作,包括命卷、审核、排考、监考和考试材料回收,考试成绩录入需在2022年1月16日前完成。

二、参加考试对象

2020级、2021级各班学生以及2020级在本学期申请重修并审核通过的学生,含“3+2”班级,具体考试班级名单及考试安排见附件1。

三、考试时间

集中考试时间:2022年1月3日-9日

四、注意事项及说明

1.部分班级人数较多,考试安排时考场分为考场1、考场2,请同学根据对应的考场人数按学号顺序进行分班考试;

2.2020级(含“3+2”)重修学生的考试课跟随申请重修所在班级课程一起考试,考查课及体育课由学生自行联系重修班级课程的任课老师安排考试事宜;

3.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以便监考教师核对、查验,有效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考试;

4.参考同学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代考、夹带、抄袭,杜绝作弊现象,一经核实,将按威斯尼斯人wns2233m相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5.对重修课程有疑义的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李老师(弘商楼204办公室,电话:0553-5971181)。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秘书。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2022第一学期2020、2021级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 (学生版).xlsx



教务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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