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应届毕业生学分置换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23-04-23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进度安排,为更好地梳理毕业班各专业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根据《学习成果认定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可申请置换未获得学分的相应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届应届毕业生

二、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7日

三、申请流程

1.凡符合学分替代条件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分转换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各二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将本单位申请学生汇总后填写在《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分转换班级登记表》中,打印盖章后交至教务处(佐证材料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附件1: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分转换班级登记表

附件2: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分转换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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