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会计系2013级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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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2013级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意见

 

        毕业论文(或设计)是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所必须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教学过程最后一个综合性教学环节。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对所学理论与业务知识,进行一次独立的、综合的运用,从而获得理论应用、能力培养和技术开发基本方法的初步训练,增强独立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了做好我系2013级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毕业论文这一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根据我院“2013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意见”及教务处“关于2013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通知”,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毕业论文的目标要求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本专业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二)提高学生查阅文献与资料,开展市场调查,撰写报告和论文的能力。

(三)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学生会计核算和分析、财务管理、资产评估、投资理财等基本实践能力。

(四)培养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思考与探索问题的能力。

(五)培植正确、严谨、认真、求实的科学作风。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动员与指导

 6月12日前由系部及教研室组织召开分专业的毕业论文动员大会,下发指导意见和参考选题,部署毕业论文写作相关事宜,并就论文写作步骤进行指导。

(一)选题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尽可能切合社会生产与经营活动实际,鼓励学生根据调查研究结果选题,体现高职教育的实用性与应用性。

2.学生可以在指导教师框定的选题中选题,也可以自行确定选题,但所有选题的份量要适当,深广度适宜,要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并达到论文(设计)的要求。

3.指导教师应本着因材施教、扬长避短原则,帮助学生确定选题,把好选题关。

(二)资料搜集

论文课题选定后,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确定本课题所需信息、资料范围,做好参考资料的搜集工作,参考资料一般包括选题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动态、专业发展变化趋势、主要参考书目和杂志、相关网站等。

(三)拟定写作提纲

学生在掌握足够的资料的基础上,应紧扣选题拟定论文或调研报告的写作提纲,交指导教师审定。指导教师应帮助学生确定好写作提纲。

(四)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

1.题目:论文(设计)题目要简练、确切地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

2.摘要:能概括反映文章(设计)的主要内容,具有独立性、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个汉字。

3.关键词:针对文中的主要观点或设计内容,选定3—5个关键词,要求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

4.正文:要求观点鲜明、层次清楚、论据可靠、文字精炼、书写规范、数据准确。数字按国际标准要求书写,计量用法定计量单位。全文控制在4000—6000字以内。

5.作者署名及单位:作者姓名署于篇名下方,标明“××专业××班×××”。

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引用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年文献,应将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的文献列入,并由作者对照原文核实无误。按引用处的顺序以数字排列,格式如下:

⑴专著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书名、版次(第1版不注),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月份。

⑵期刊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题名、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

⑶学位论文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题名:[学位论文]、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7.写作认真,治学严谨,力戒抄袭。

8.论文形式要求纸质与电子文档各一份。其中纸质论文要求A4纸打印稿,电子文档与打印稿要完全一致,并同时提交。

规范格式要求及范文参见“附一”和“附二”(见会计系官方QQ群文件)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与要求

(一)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原则上由责任心强,并获得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中级职称以下或初次参加论文指导的教师,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指导。

2.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0人。

3.教师指导同一论题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每名学生的写作内容应有所不同。

4.指导教师应对论题比较熟悉,对负责指导论题的重点、难点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心中有数,指导方法应立足于对学生启发诱导、因人施教,既不可包办代替,又不可放任自流。而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5.指导教师对学生应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做到教书育人,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学生严肃认真、扎扎实实的写作风格和工作作风。

(二)指导教师职责

1.认真填写毕业论文写作任务书并及时下发给被指导的学生。

2.指导学生熟悉课题和进行调查研究。

3.指导学生阅读、收集参考资料,帮助学生补充必需的知识,对学生的论文、调研报告进行分阶段的指导、检查、督促和答疑,并认真填写指导记录。

4.认真审阅学生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写出恰如其分的评语,提出毕业论文建议成绩,指导学生准备论文答辩。

四、论文答辩、主审及成绩评定

(一)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人数,按专业学生数的20%的比例安排,一般建议成绩为优、良的同学参加,其余学生的论文(设计)由专家评审。答辩采用个人申请与指导教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安排。原则上,本人申请答辩应征得答辩小组的同意,指导教师要求答辩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设计)成绩原则上不能获得“优秀”。

答辩的基本程序为:先由学生对论文作概括性陈述,然后由答辩组老师提出若干个问题,由学生当场回答。提问时,除了就学生论文中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与论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主审

未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进行主审,主审教师应认真审核,并按规定签署主审意见,审定论文成绩。

(三)毕业论文成绩

毕业论文的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定。

                       

指导教师先提出建议成绩,最终成绩以答辩成绩或主审审定成绩为准。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必须重新撰写,指导教师应负责到底,补做论文的最高成绩为及格。

 

五、时间安排

(一)6月8日-6月12日向学生下发论文选题并分专业进行毕业论文动员及写作专题讲座。

(二)6月15日-6月19日召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动员会,确定指导教师名单。

(三)6月22日-6月26日前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确定论文选题,安排写作进度,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

(四)8月20日-8月31日前提交初稿。(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交稿与指导)

(五)9月30日—10月30日论文定稿,学生上交纸质正本一份和电子附本。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并确定建议成绩,将写好评语的纸质正本、电子附本、成绩统计表及论文指导记录表和任务书于10月31日前交系部。

(六)11月1日—11月20日进行毕业论文审稿和答辩工作。

(七)11月21—11月30日整理、统计毕业论文资料并向教务处提交。

        附注: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我系2013级会计和2013级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2013级会计电算化专业不撰写毕业论文,进行毕业综合技能考核(设计)代替,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会 计 系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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