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添加日期:2023-06-21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皖科政秘[2023]19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科研生态环境,促进我校科研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威斯尼斯人wns2233m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一)检查范围

1.2018年1月1日以来,我校教职工以威斯尼斯人wns2233m作为署名单位进行投稿、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及其他作者);

2.请认真梳理论文发表和投稿情况,务必做到不遗漏、不隐瞒。

(二)检查内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检查,重点核查以下六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二、工作安排

(一)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和自查阶段(6月30日前)

1.各二级教学单位和处、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违规》(国科发监[2022]221号)、《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皖科监[2021]3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夯实科研活动的全流程诚信管理基础。

2.各二级教学单位和处、室认真组织本单位论文作者开展自查,教职工对个人发表的论文逐一进行自查,填写《论文自查表》(附件1)和《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认真对照专项检查内容逐项检查,保证填写内容完整、可信,对自查结果负责,于6月28日前将个人签字的纸质版各一份,交由所属部门汇总。

3.各二级教学单位和处、室汇总填写《论文自查统计表》(附件2)和《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将以下材料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①本部门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材料(电子PDF扫描件);②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与电子版各一份;③本部门教职工的纸质版《论文自查表》、《科研诚信承诺书》。

(二)重点检查和复核(6月30日—7月14日)

威斯尼斯人wns2233m在论文作者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检查,有针对性地抽取部分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疑似存在问题,威斯尼斯人wns2233m将逐一进行核实。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和处、室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论文自查工作,并汇总检查、把关审核,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威斯尼斯人wns2233m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各二级教学单位和处、室要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内控管理,严格审核把关,严惩学术不端行为。此次检查中,对自查完成整改、符合从轻处理情节的可依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应按照科技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附件1:论文自查表.xlsx

附件2:论文自查统计表.xlsx

附件3: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4: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5:科研诚信宣传教育资料.zip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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