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教师假期实践进修考核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添加日期:2022-02-24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度教师假期实践进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1年暑假和2022年寒假教师实践进修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流程

1.教师假期实践进修结束,应向二级教学单位提交实践进修单位作出鉴定意见的《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见附件)、盖章的出勤记录或无旷工记录证明、实践进修情况的工作总结、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同时,教师本人应在钉钉工作台“5.6 教师实践进修考核”窗口提交电子考核申请,以便科研与校企合作处汇总考核信息,开展考核结果电子备案。

2.教师进修结束回校后二级教学单位举行实践进修成果汇报会,汇报学习收获、心得体会,由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然后根据评议意见以及教师上报材料,参照《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师实践进修管理办法》评定成绩(合格或不合格)并登记在《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中。

3.二级教学单位于成果汇报会后一周内,将《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连同教师提交的佐证材料(盖章的出勤记录或无旷工记录证明、总结、业务考核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一并送交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备案。

4.由科研与校企合作处根据教师实际实践进修情况核算进修时长并登记《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中存档备案,作为教师个人考核及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二、事项要求

1.请参加考核的教师3月10日前在钉钉工作台“5.6 教师实践进修考核”窗口提交电子考核申请;

2.请二级教学单位3月16日前完成实践进修成果汇报会,323日前报送教师实践进修考核纸质材料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7办公室。

附件: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docx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2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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