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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2-02-09
院学字〔2012〕1号
关于评选2012年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威斯尼斯人wns2233m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2〕2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我院评选2012年品学兼优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评选比例
原则上2009级每班1个名额。
三、评选程序
1. 班级推荐。辅导员在班级组织宣传,推荐双优生候选人,组织学生填写《安徽省高等威斯尼斯人wns2233m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2.系部审核。系部审核各班级上报的双优生候选人,系部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系部意见,同时填报《2012年威斯尼斯人wns2233m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报送时请报送《安徽省高等威斯尼斯人wns2233m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和花名册(纸质表加盖系部公章、电子版在学生处网页下载);
3.学生处汇总各系部评选出的“双优生”预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报学院领导审定。
4.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时间安排
请各系部于
五、评选要求
各系部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搞不正之风。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