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生资助体系简介
来源: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添加日期:2023-09-28
威斯尼斯人wns2233m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的资助工作理念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资助工作原则,紧密结合威斯尼斯人wns2233m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广泛开拓助学渠道,构建了完善的“奖助贷免勤补减”学生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管理中心”)以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为宗旨,着力健全资助体系,提高资助育人水平,完善资助管理制度,提升资助服务质量,在确保“应助尽助”的基础上,以“厚德、弘商、笃学、砺能”的校训为主线,全力培养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的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一、奖学金项目(具体情况以当年设立项目为准)
1.国家奖学金。由国家设立,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5000元/生。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由我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三等奖学金500元/生。
4.安商奖学金。由我校设立,以校训命名,分别设立厚德奖、弘商奖、笃学奖、砺能奖4项安商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元/生。
5.单项奖学金。由我校设立,包括学业进步、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就业创业5项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200元/生。
6.企业奖学金。由我校校友等社会力量设立,包括柏林奖学金、李健奖学金等,奖励金额1000元或2000元/生。
二、助学金项目(具体情况以当年设立项目为准)
1. 国家助学金。由国家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按学生困难程度给予每年生均3300元的资助。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2. 企业助学金。由我校校友等社会力量设立,包括柏林助学金、李健助学金等,奖励金额1000元或2000元/生。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 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且难以支付学业费用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 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贷款最高额度为16000元/生/年,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确定额度。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 申请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料以当年助学贷款办理指南为准。在生源地办理信用助学贷款后,入学后需提交回执。
四、学费缓交
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在开学时足额缴纳学宿费及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缓交。
五、学费减免
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缴清学费,可申请学费减免,按班级人数分配至各班级,每学年30元/人。孤儿学费全免。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我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我校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八、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个人或家庭突发变故造成临时性困难,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威斯尼斯人wns2233m依据学生的困难程度给予不同额度的资助,分为500-1000元、1000-1500元、1500-2000元三档。
九、服兵役高等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威斯尼斯人wns2233m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威斯尼斯人wns2233m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