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2012-2013学年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2-05-31

各系部:

根据《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商职院字〔201015号)和《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02011级学生2012-2013学年减免学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申请条件

1.经过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及家庭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烈士子女、孤残、单亲、优抚家庭、低保户、父母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缺失以及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应当享受困难补助的学生(均需提交相关证明)。

2.上学期各项成绩全部合格。

3.不违反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要求。

二、程序规定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级评议、系部评审上报,学院审定。减免学费工作要认真执行公示制(班级初选名单要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系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对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记录。

三、指标额度:如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各班级推荐名额在3名以内。以班级为单位,按照一学年30/人标准统计。

四、报送材料:

1.《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费减免申请表》(学生填写);

2.《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费减免汇总表》(党总支汇总);

3.学费减免评审情况的报告、公示原始材料影印件。

五、时间要求:622(周五)前将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学生处。

    本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本学期资助检查(考核)内容之一,要求各系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费减免申请表》(学生填写)

2、《威斯尼斯人wns2233m学费减免汇总表》(系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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