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评选《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4-05-12
为鼓励优秀学生在花桥国际商务城就业、创业,根据昆花政办【2010】34号《关于印发<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申报<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的通知》,现就2014年度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学院会计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2012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报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申报条件
1.所有必修课无重修记录,综合测评均在全系前30%;
2.自觉遵守威斯尼斯人wns2233m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及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专业知识扎实;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5.参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计划者,在开发区现代服务业企业实习、实训者,毕业后选择开发区现代服务业企业就业者;
6.自强奖学金名额中的30%为家庭贫困的学生;
7.孤儿、残疾学生优先。
(二)名额分配
1. 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二等奖学金1名,金额5000元∕人。
2.自强奖学金共25名,金额1000元∕人。
其中会计系11名,经济贸易系8名,工商管理系6名。
三、评审程序
(一)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二等奖学金评审程序
1.会计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三个系部各上报一个学生参与评选,申请学生需填写《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并上交自大一入学至今获得学院奖学金及其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2.学院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材料对各系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确定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二等奖学金拟获奖候选人。
3.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对拟获奖候选人,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二)自强奖学金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评议通过后,填写《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系部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本系部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初审后,确定自强奖学金拟获奖候选人名单。
4.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对拟获奖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申报材料和上交时间
(一)申报材料
1.《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自荐信1份、各位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二)上报时间
要求各系部于6月6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五、其他规定
(一)获得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当年度不得申请获得自强奖学金。
(二)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请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二等奖学金,但可以申请自强奖学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