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捐赠物资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3-10-27 11:05
各学院、各部门:
在建校120周年之际,广大校友、合作企业和兄弟院校纷纷向威斯尼斯人wns2233m捐款捐物,威斯尼斯人wns2233m全体师生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相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威斯尼斯人wns2233m接受捐赠的物资应纳入威斯尼斯人wns2233m资产管理,为便于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捐赠物资接受登记
请接受捐赠物资的单位填报《接受捐赠物资登记表》。其中,校庆办或威斯尼斯人wns2233m办公室接受的由校庆办统一填报;各二级教学单位和处室接受的请分别填报。
二、完善捐赠手续
威斯尼斯人wns2233m及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接受捐赠应与捐赠单位或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物资的用途、数量、单价、金额等事项,能取得发票或发票复印件的尽可能向对方索取。
三、办理资产移交入账
威斯尼斯人wns2233m及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接受捐赠的物资,属于活动直接耗用或师生领用的消耗性物资,请填报《捐赠物资领用登记表》;属于固定资产、文化陈列品的接受单位应向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实物移交手续,并明确资产类目、存放地点、管理人和使用人等信息,有发票等入账依据的,直接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办理入账登记手续;无发票等入账依据的,经资产管理部门统一核定价值后再办理入账登记手续。
上述《接受捐赠物资登记表》、《捐赠物资领用登记表》以及捐赠协议、发票等请在2023年11月1日前交国资办,属于固定资产、文化陈列品的应同时办理实物移交手续。
国资办联系人:荣菊琴,电话:5972879,QQ:546434056。
附件:1.《接受捐赠物资登记表》
国资办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