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21 16:51 来源:财务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省厅相关要求,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威斯尼斯人wns2233m年度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及经济运行情况,现就2023年度财务决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做好相关工作。
一、报销业务
1.网报系统经费报销录入12月13日关闭,报销审批12月19日关闭。已经完成审批流程的,请于12月22日前将单据及附件送交财务处,逾期未送交或未完成流程的单据将全部退回。
2.政府采购项目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支付,逾期没有完成审批或没有送交单据的项目按威斯尼斯人wns2233m《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的通知》(商职院字〔2023〕45号)规定执行。
3.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及巡视审计要求,当年度取得的各类票据应在当年完成报销,不得跨年报销。各部门(个人)于2023年度取得的各类票据应在本年完成报销手续。
4.2024年度开账时间另行通知(威斯尼斯人wns2233m财务QQ群289258262)。
二、往来款项清理
1.借款业务在具备报账条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办理借款报销冲账手续。请有关借款人于12月13日前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照威斯尼斯人wns2233m《往来款项结算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2.对于应付外单位(个人)的款项(主要为涉企保证金),在具备清退条件下,应做到应退尽退。请有关经办部门(个人)于12月13日前办理清退手续。
3.请后勤、资产等相关管理部门认真清理房屋出租、水电等收缴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及单位及时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确保威斯尼斯人wns2233m各项应收款项足额入账。
三、学杂费收缴
因非税资金汇缴清算时限需要,学杂费缴费系统将于2023年12月15日关闭。同时,为保证非税收入汇缴及时、完整,请有关二级学院协助做好学杂费的催缴工作,确保学杂费全额到位。
财务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