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校学生办理临时离校事宜的通知
日期:2020-06-25 16:59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封闭管理,维护威斯尼斯人wns2233m安全稳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住校学生办理临时离校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非必须不外出”的原则,住校学生原则上不得外出。
2.如确因病(非需威斯尼斯人wns2233m陪同转诊的疾病,下同)等特殊事由需要临时外出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学生填写临时外出申请,因病申请外出的还需附校医院的转诊证明;
(2)班级辅导员审核,所在系部审批盖章;
(3)学生持审批同意后的申请到学生处和保卫处审核备案;
(4)学生临时离校时,威斯尼斯人wns2233m门岗值班人员查验经审批同意的离校申请和学生证(或身份证),学生应在离校申请上登记离校时间并签名,门岗留存离校申请后予以放行;
(5)临时离校学生应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申请事由办理个人相关事项,并在批准同意的时间内返校;
(6)学生返校时,门岗值班人员应核对留存的离校申请和其学生证(或身份证),学生应在离校申请上登记返校时间并签名,门岗将离校申请每日汇集后交保卫处留存;
(7)学生返校后应立即填写个人行踪轨迹报告(包括行程关键节点的时间和地点、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等),并承诺“报告属实,愿承担报告不实的责任”;
(8)班级辅导员应全程掌控临时离校学生的行踪动态,在学生返校后立即收取学生行踪轨迹报告并上交系部留存。
3.学生临时外出申请应在威斯尼斯人wns2233m工作日办理,如确因突发事由急需在威斯尼斯人wns2233m休息日临时离校的,上述程序的(2)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学生持临时外出申请到威斯尼斯人wns2233m值班室向值班老师汇报→值班老师电话联系班级辅导员和所在系部党总支书记→班级辅导员和系部党总支书记同意后值班老师向学生处和保卫处电话报备→在学生临时外出申请上代为签署审批同意意见和学生处、保卫处的审核意见。威斯尼斯人wns2233m值班室设在行政楼303室(白天)和师资培训中心8215(晚上),电话分别为5971150、5971160。
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