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外兼课教师候选人业务能力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0-08-26 15:32 来源:教务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适应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规范校外兼课教师管理,切实发挥和调动校外兼课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正常教学秩序,逐步建立一支教学水平较高且相对稳定的校外兼课教师队伍。依据《威斯尼斯人wns2233m校外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商职院字〔2020〕65号)文件要求,按照校外兼课教师聘用程序,将对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校外兼课教师候选人业务能力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学期新聘任校外兼课教师,副高级以上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和企业高管)、博士学历免于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对推荐校外兼课教师候选人进行业务能力考核,考核主要采用试讲形式,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三、考核时间
2020年8月31日完成。
四、考核程序
1.根据前期填报的《威斯尼斯人wns2233m校外兼课教师聘用计划表》,确定参与校外兼课教师候选人数;
2.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实践经历证明等;
3.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并成立由部门专业教师、教务处和督导室参与的考核小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并将具体的考核安排(参考附件1)于8月27日之前报送给教务处胡计虎老师;
4.2020年9月1日之前,二级教学单位将具体的考核安排、《威斯尼斯人wns2233m校外兼课教师聘用计划表》(附件2)提交给教务处胡计虎老师;
5.各二级教学单位将填写的《威斯尼斯人wns2233m校外兼课教师审批表》(附件3)、审核材料复印件和考核材料报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审核,提出聘用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对于决定正式聘用的教师,二级教学单位与拟聘教师签订《威斯尼斯人wns2233m校外兼课教师协议书》(附件4)。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校外兼课教师聘期为一个学期,续聘教师在考核评估合格后,可续签聘任协议书;
2.校外兼课教师必须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威斯尼斯人wns2233m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聘用。
附件:
教务处
2020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