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8 11:22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通讯员: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招标公告》(皖社科规划办〔2021〕18号),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此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仔细阅读附件中文件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部门教师申报。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近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课题,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研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请申请人于12月20日前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rsmis.ahshkx.com/)进行申报。申请人可在系统首页下载《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和《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论证活页》,登录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并于12月20日17:00前将申报书和活页纸质(一式11份)报送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9办公室,《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附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招标公告.docx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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