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生育待遇办理的通知
日期:2022-02-22 15:22 来源:后勤管理处 校医院
广大教职工:
因芜湖市医保局系统升级,根据最新要求,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待遇申请需线下办理。请我校2021年10月至今生产的女教职工及男教职工家属携带相关材料于2022年3月1日——3月4日至弘商楼121室办理。
联系人:熊老师,电话:5971185。
1.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人流、引产和计生待遇申请手续需提供下列材料: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有2021年生育且尚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教职工请尽快完成办理。
校医院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