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海外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提交公证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2-03-17 14:35
各位老师:
根据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师赴海外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商职院字〔2021〕112号)要求,现将教职工赴海外攻读博士学位材料公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
2.工作证明;
3.攻读协议;
4.备案申请表;
第1项由教职工本人提供,第2-4项由组织人事处提供。
二、时间安排
1. 材料提交。请2021-2022年申请海外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于3月18日下班前将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以名字命名)至邮箱rsc@abc.edu.cn或将复印件送至弘商楼二楼216办公室。
2.现场公证。现场公证暂定在3月23日下午,请相关老师提前协调好工作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来办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部门: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72766。
组织人事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