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30 09:59 通讯员: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芜湖市科技局发布“关于开展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ww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331/33912101.html),为做好我校芜湖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符合《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3)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依托单位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申报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1)
2.依托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科研机构或研发平台批复文件);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的学历证明和劳动合同;
4.技术委员会组成人员材料;(身份证、学历、职称、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5.科研场地、研发设备等有关证明;(提供科研场地现有面积证明;全部研发设备的清单及帐面原值;2021年新增研发设备需提供发票及相关研发项目证明材料。)
6.依托单位取得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依托单位近三年已申请和获得的专利、科技成果、新产品认定证书等证明材料;已承担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交易合同等证明材料。)
7.依托单位为企业类的提供近三年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科研院所需提供研发费用预算和财务报表;
8.其他相关材料。(提供产学研合作、人才引进协议和已开展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咨询,信用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1.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二级教学单位积极申报。
2.原则上每个技术领域只设立一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是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能以同一技术领域申报。
3.请申报单位在2022年4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弘商楼409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c@abc.edu.cn(邮件主题为:申报学院+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
附件3: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芜科办〔2020〕46号).docx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