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教研室主任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2-09-21 16:27   来源:​教务处 质量保障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发挥教研室教学业务主体作用,不断提高教研室工作水平,威斯尼斯人wns2233m于2021年遴选了一批教研室主任。根据《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商职院字〔2018〕17号)文件要求,对照教研室主任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面向威斯尼斯人wns2233m全体教研室主任及负责人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学年在岗教研室主任及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思想政治和教书育人、专业建设与诊改(公共教研室该项不考核)、课程建设与诊改、教学任务落实、教学质量监控、教学团队建设、教研室管理和活动等方面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进行评价与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

  四、考核程序

  1.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教研室主任考核小组,并将具体的人员安排和考核时间于9月23日之前报送给教务处陶星宇老师。

  2.考核当天,考核主要工作由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对照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进行现场评分,教学管理部门派人参与。

  3.2022年10月9日之前,各二级教学单位将《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研室主任考核评价汇总表》(附件1)提交给教务处陶星宇老师。

  4.教务处将对二级教学单位推荐上来的“优秀”等次教研室主任进行审核,如存在教师违反日常教学管理规定、教研活动存在弄虚作假、教研室提交材料严重滞后和教研室主任教科研业绩不达标等情况,将不予评定“优秀”等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二级教学单位教研室数量3个及以下的,推荐“优秀”等次教研室主任原则上不超过1人,其他情况“优秀”等次教研室主任原则上不超过2人。

  2.各二级教学单位可参照《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研室主任考核项目表及评价标准》(附件2)开展评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对考核标准进行适度细化或调整。


  附件1: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研室主任考核评分汇总表.doc

  附件2:威斯尼斯人wns2233m教研室主任考核项目表及评价标准.doc

教务处  质量保障处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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