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30 11:01   来源:招生就业处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我校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我校2023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

  1、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

  2、申请方法: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以下四种渠道中任意一种,找到“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以下四种渠道统称为“信息系统”)

  ①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

  ②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

  ③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

  ④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二)信息系统校验

  1、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

  2、操作流程:信息系统在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后,将自动进行审核校验,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

  3、注意事项:

  ①逾期提交申请的,系统不再审核校验,视为放弃申请;

  ②及时关注信息系统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等待公示;

  ③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未通过,可以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

  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未通过,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申请人工审核校验,未经过信息系统校验,无法进行人工审核。逾期提交申请信息,不再审核。

  1、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的工作日

  2、地点:弘商楼一楼107室就业指导中心

  3、需要提供材料:①②为必须提供材料,③—⑧为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交,原件需带到审核现场查验。

  ①安徽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1份(信息系统中下载);

  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

  ④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帮扶手册》复印件1份;

  ⑤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⑦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

  ⑧毕业年度被认定为特困等级的毕业生,登录学工系统打印困难认定申请表1份,加盖学院党总支及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公章。

  (四)公示

  根据芜湖市统一安排,威斯尼斯人wns2233m将对信息系统校验及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毕业生相关信息,在就业信息网公示5日。

  (五)资金拨付

  为确保资金足额顺利发放,芜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发放。毕业生在申请时,须使用威斯尼斯人wns2233m统一办理的农业银行卡,开户行名称: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黄山路支行。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补贴标准及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要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及时申报、把握时间节点。

  (二)严肃纪律。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仅有一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校就业指导中心:0553-5971073,邮箱:jiuye@abc.edu.cn

招生就业处

2022年9月30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