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 2022年度考核和遴选评估的通知
日期:2022-09-30 16:49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通讯员: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所属二级研究机构:
根据我校科研工作计划,结合《威斯尼斯人wns2233m关于印发《技术技能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商职院字〔2022〕84 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所属二级研究机构2022年度考核和遴选评估工作,具体如下:
一、文件依据
依据附件1《威斯尼斯人wns2233m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考核办法》(校研字〔2022〕3号)文件执行,具体包括科学研究绩效、二级研究机构日常运行、科研成果转化教学情况等。其中科学研究绩效按照指标分值直接计入考核,二级研究机构日常运行、科研成果转化教学情况根据专家评审分值计入考核。
二、具体实施
根据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特点,按照“省-市-校”三级研究机构分类开展2022年度考核和遴选评估工作。
(一)校级科研平台年度考核和和遴选评估
所有校级培优型和孵化型研究机构填报附件2(适用于年度考核和和遴选评估)和附件4。一级研究中心对各校级培优型年度考核报告和孵化型研究机构遴选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通过后各一级研究中心集中报送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二)省市级科研平台年度考核
物流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云计算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芜湖市反邪教文创中心参照附件1(考核办法),开展2022年度检查,填报附件3和附件4。芜湖市物联网智慧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乡村振兴服务研究院、安徽省现代服务业应用研究院等建设期不足一年的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建设期满一年的参照附件1(考核办法),填报附件3和附件4。
三、其他事项
1.校级科研机构(各一级研究中心所属二级研究机构)考核周期为2021年9月2日--2022年6月30日。各项成果和活动等按照此时间范围统计。
2.两个协同创新中心、芜湖市反邪教文创中心考核周期为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各项成果和活动等按照此时间范围统计。
3.各类研究机构请最迟于2022年10月19日17:30前将考核资料报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其中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邮箱:kyc@abc.edu.cn,纸质版一式五份(用于专家评审)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5办公室陈竹萍老师处。
附件1:关于印发《威斯尼斯人wns2233m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考核办法》的通知(校研字[2022]3号)
附件2:威斯尼斯人wns2233m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年度考核报告-校级二级研究机构版
附件3:威斯尼斯人wns2233m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年度考核报告-省市级研究机构版
附件4:威斯尼斯人wns2233m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年度考核佐证材料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