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教指委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3-02-06 15:19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通讯员: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教指委研究课题的通知》,为做好我校此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围绕职业院校教育类、文秘类、中文类专业和公共基础课程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相关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二)2023年度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申请者原则上可根据课题指南在职业院校教育类、文秘类、中文类专业和公共基础课程领域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推荐申报2项。
二、申报人条件
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立项与结项
1.教育类教指委成立课题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统一发布立项通知。
2.申报的课题按何种级别立项由课题评审组决定。
3.研究成果内容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契合数字经济发展要求,深刻把握相关领域引领改革、支撑发展的质量内涵,突出创新、彰显特色、强化应用。成果应体现“源于实践、高于实践、指导实践”的实践性特点,具有较高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价值。
4.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过程中安排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结项材料,由课题领导小组组织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题将按规定办理结题手续。
5.课题不办理延期手续,若因故无法继续研究工作的,课题负责人可提出撤项申请。
四、申报材料提交
请申报人于2023年3月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报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409办公室,同步将电子版汇总表和申报书(匿名版,不出现申报人姓名)发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邮箱kyc@abc.edu.cn。文件名统一格式:课题类别(教育类、文秘类、中文类、公共基础课类四选一)+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
联系人:董冉冉,联系电话:0553-5972770。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