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组织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3-04-27 16:09
各二级教学单位,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根据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质办(2023)3号)要求,现将本届中国质量奖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要求
本届中国质量奖设“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其名额分别不超过10个和90个,授予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在推进质量变革创新、提升质量水平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对中国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一)团体申报
一线班组(包括各教研室、工作室等)。
(二)个人申报
包括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1.一线工作人员: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具有认真严谨、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工作中敢于创新,注重传帮带,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能的改进、解决普遍性和关键性的质量难题作出突出贡献。
2.质量管理人员: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并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3.质量领域专家学者: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推动质量提升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各二级教学单位,各处、室要广泛动员,积极挖掘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团体和有典范作用的个人参评中国质量奖。
二、申报材料
(一)《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计划表》。符合条件的团体或个人自愿申报,并填写《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计划表》(附件1)。
(二)申报表。按照《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3)105号,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其中,以团体形式申报应如实填写材料附件3,以个人形式申报应如实填写材料附件4。参评团体和个人不得同时通过多渠道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资格审查,把在推进质量变革创新、提升质量水平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团体和对中国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推荐出来,宁缺毋滥。
(二)符合条件者自愿填写《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计划表》(附件1),并于5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质量保障处邮箱:zbc@abc.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质量保障处办公室(弘商楼201室)。
(三)申报的纸质材料包括整理装订成册的申报表(附件3或附件4)和证实性材料各一式五份,报送至质量保障处办公室(弘商楼201室);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和PDF版申报表各一份、证实性材料一份,发送至质量保障处邮箱:zbc@abc.edu.cn。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5月16日,经评审合格后予以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威斯尼斯人wns2233m质量保障处(弘商楼201室)
联系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71007
附件:1.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计划表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 〔2023〕 105 号)
质量保障处
2023年4月27日